为加强寻乌县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医疗工作正常运转及学科发展需求,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应聘者应具备的公共条件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条件: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以身份证为准。年龄计算方法:28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2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招聘岗位、名额、具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未满5年的;
3.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报名地点:寻乌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楼七楼719室);
报名材料:①报名表(见附件1);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3张;④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岗位要求相关的资格证、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2年参加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暂未领取资格证的,则提供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考生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面试时间:2023年2月11日。
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岗位适应、综合分析、人际关系、组织协调、应变处理、团队协作、语言表达、服务意识等方面的能力。
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有竞争关系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无竞争关系的岗位应聘者面试分应达到70分方可入闱体检。
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政审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调查方式进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缺额由招聘单位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五、人员待遇
2.“五险一金”按政策比例给予缴交,寻乌县人民医院缴纳单位部分,个人部分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寻乌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整个招聘程序接受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的指导监督。
寻乌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2830118
附件:寻乌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制)报名表(长按扫码下载)
寻乌县人民医院
2023年1月29日